1、普通型-使用集中控制箱,實現(xiàn)同步閃光。3、智能型-使用同步線,實現(xiàn)同步閃光數(shù)碼型-使用電力線載波遙控技術,無需控制箱,同步線實現(xiàn)同步。GZ-7(T、R)型航空障礙燈同步閃光原理參照GZ-6(T、R)型航空障礙燈。 航空障礙燈主要技術參數(shù): 障礙燈的有關標準、規(guī)定和建議《民用機場飛行區(qū)技術標準( MH5001-2000 )》、國際民航組織頒發(fā)的《國際標準和建設措施一機場》附件 14 及中華人民**國民用航空行業(yè)標準《航空障礙燈( MH/T6012-1999 )》對障礙燈有如下規(guī)定:障礙物設置的航空障礙燈必須為閃光,以便在空中俯視與地面恒定光源有明顯區(qū)分和能達到規(guī)定遠的可視距離航空障礙燈的分類根據(jù) MH/6012-1999 及國際民航組織頒發(fā)的《國家標準和建設措施一機場》附件 14 ,障礙燈分為低光強、中光強和高光強三大類低光強障礙燈為閃光紅色,峰值光強大于 32.5cd ,一般與中光強、高光強障礙燈配合使用。如 45 米以上的建筑及其設施有多層中光強或高光強障礙燈,在中光強或高光強障礙燈之間可設置低光強障礙燈2 中光強障礙燈為紅色閃光燈,有效光強 2000cd ± 25% ,用于 90 米以上 150 米下建筑物或設施,或與高光強障礙燈配合使用。 高光強障礙燈為白色閃光燈,有效光強 100000cd ± 25% ,主要用于超過 150 米以上的建筑物及其設施使用,或與中光強障礙為配合使用航空障礙燈的設置分布 1 航空障礙燈、障礙物就其障礙燈的設置應標志出障礙物的最高點和最邊緣(即視高和視寬)。如果物體的頂部高出其周圍地面 45 米以上,必須在其中間加設障礙燈,中間層的間距必須不大于 45 米并盡可能相等(城市中百米以上超高建筑物尤其要考慮中間層加設障礙燈)地處城市和居民附近的建筑物設裝中中間層障礙燈時,應考慮避免使居民感到不快。一般要求從地面只能看到散逸的光線。外形廣大的建筑群所設置的障礙燈應能從各個方位看出物體的輪廓,水平方向也可參考以 45m 左右的間距設置障礙燈。BDQ防爆航空障礙燈控制器制控3-4只,BTD系列航空障礙燈,每一只(BTD)燈具內(nèi)裝有6-7只燈的線路與控制器面板指示燈,相對應為一組,共四組均可獨立工作,LED燈泡工作時一燈點亮,其余備用,當燈泡損壞后,控制能自動換至下一路燈泡,直至所有燈泡全部損壞后控制器全自動發(fā)出報警信號,示意要更換全部新的燈泡。航空障礙燈控制器適用于兩站以上的燈同時閃亮或順序閃亮,航空障礙燈控制器閃亮方式可通過機器后面板上的波動撥動開關控制,或有用戶根據(jù)需要,自行選擇。電壓 220V(V)主要適用范圍 控制航空障礙燈 外型尺寸:321*280*100mm 。技術要求:控制的每盞燈的功率不超過100W;控制每盞障礙燈為單頭燈,可控制1-8臺障礙燈航空障礙燈 控制器適用范圍:航空障礙燈 控制器適用于兩站以上的燈同時閃亮或順序閃亮,航空障礙燈 控制器閃亮方式可通過機器后面板上的波動撥動開關控制,或有用戶根據(jù)需要,自行選擇